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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实为索贿 常德一调研员向服务对象“借” 200万元不还( 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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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开口,就是一百万。“ 懂味 ” 的张某立刻将此事安排妥当。几天后,陈达友的女儿收到了一百万元。

  费用到位后,陈达友对张某的帮助不遗余力。张某承接的项目进展顺利,盈利有望。陈达友,又开始求回报了。他再次向张某提出 “ 借款 ”100 万元,还称是张某应该孝敬他的。

  在陈达友的催促下,张某将第二个一百万元很快转到陈指定的账户。张某称,这 200 万元 “ 借款 ”,直至案发,陈达友都没有表达过还款意愿。

  行为比较少见,也非常恶劣

  常德市纪委监委办案人员认为,陈达友案最典型的特点之一就是以借之名,行受贿之实。“ 陈达友觉得自己给老板帮了忙,将来老板还会求自己继续帮忙,所以主动找老板伸手要钱,这种行为比较少见,也非常恶劣。”

  张某在接受调查时袒露了当时的心境。他坦言,若其他人向自己借钱,一定会写好借条,并约定利息、还款时间等,钱款较多还需要中间人或者抵押物,自己也会及时追讨。而陈达友 “ 借 ” 的两百万,既没有欠条也没有利息,更不用说担保人。


稿源:(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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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借钱实为索贿 常德一调研员向服务对象“借” 200万元不还( 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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