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购买的房产,不一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北京律师

《婚后购买的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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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购房的房产,根据购买人、资金来源的不同,其归属也不相同。因此婚后房产,不一定是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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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结婚后购买的房产



婚后购买的房产,有父母出资、一方用婚前资金出资、也有用婚后财产出资。

(1)婚后一方父母出钱购买房产并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仍为一方个人财产;

(2)婚后双方父母均出钱购买房产,无论登记在哪方名下,仍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按出资比例占有份额不同;

(3)婚后以一方的个人财产付首付,如用甲的个人财产,房产登记在甲名下,婚后共同财产还贷。离婚时原则上房产归甲所有,剩余的贷款也由甲承担,但是之前共同还贷的部分应计算数额归还另一方。

(4)婚后用婚后的财产出资购买的房屋,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婚后只用一方收入购买,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但是其实,不管是不是共同财产,都可通过约定赠送给对方。

2夫妻间房产赠送可以撤销吗?

房产是不动产,所有权的转移以登记为准。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是可以的,但是若是登记之后要撤销赠与,则得不到法院支持。

《婚姻法解释(三)》第6条规定,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186条的规定处理。

即除了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其它赠与合同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来源 |法律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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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腾瑞法之家

汪波律师,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全球总部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专业,学士学位。汪波律师从1995年开始从事法律服务工作,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公益诉讼委员会委员。现供职于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地产部。曾任正闻律师事务所民商事诉讼部主任,连续多年担任多家大型国企法律顾问,多次为中国食品报等几家媒体撰稿,参加社会热点问题的讨论。代理的案件达上千件,经验丰富,胜诉率极高。在某社保局局长受贿案中,成功将11年有期徒刑减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为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无罪辩护成功。擅长的领域:房屋继承、债权债务、法律顾问、渎职犯罪预防与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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