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危房改造村主任收建档立卡户3000元仅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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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危房改造村主任收建档立卡户3000元仅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吗?

青锋

云南省曲靖市纪委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时,发现一起扶贫领域的腐败案,有建档立卡户对督查组反映,“申报危房改造时,村主任王春明收取了3000元钱”。经查证落实后,这个村主任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在这一报道中,青锋注意到有这么一个细节,2017年12月26日,曲靖市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领导小组第四督查组,按照“以直接进村入户找问题、查实情逆向倒查为主线,直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紧盯党员领导干部、村组干部问题线索开展督查”的要求来到罗平县阿岗镇进村入户了解情况时,有建档立卡户反映,“申报危房改造时,村主任王春明收取了3000元钱”。同时,告知督导组,“以前‘家访’有村里人陪同,我都不敢说”。这一细节表明,在某些地方,村干部吃拿卡要扶贫款,或者倒扣村民扶贫款的现象时有发生,而且,由于过去“家访”时都由村干部陪同,上级有关查访人员很难了解到实际情况。青锋如此不是臆断,而是有过往事实为证。据媒体报道,海南某村在申报贫困户时,将家庭并不贫困的某村干部申报了上去,在上级有关人员查访时,村里另一干部故意将查访人员领到其他地方,让某村干部得以成功申报为贫困户。而被查处的某村干部,头一天给贫困户送去上级拨付的资金,第二天就去要回6000元钱装到自己腰包。如此这般,在扶贫领域的最后一公里,如果不对这些违法违纪行为加以严惩,则不足以有震慑力。

在有关云南曲靖市纪委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的这篇报道中,还给出了几个案例。陆良县大莫古镇阿油铺村委会报账员罗平两次骗取易地搬迁建档立卡户建房补助款;会泽县乐业镇阿布卡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陈怀兴违规将其弟列为易地扶贫搬迁建房户并领取补助资金2万元;罗平县钟山乡鲁邑村委会原副主任张先艳侵占危房改造补助款18100元等等。这些人的违纪违法行为被查实后分别给予了开除党籍处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于如此处理,当地有关部门应该有一定的依据。但青锋感觉,对于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这种腐败,仅仅给予党纪处分似乎有点轻了。这些侵占补助款的村干部应该已涉嫌违法,有关部门应该抓一典型移交司法机关依法惩处,才能以儆效尤。

青锋之所以提出要对扶贫领域的村干部的腐败违法行为依法惩处,是因为这些收取贫困户钱财、侵占补助款的行为,上级有关部门查访时发现的可能只是其中的个别事例,这种行为是不是他们平时惯有的普遍行为,不能不有所怀疑,更不能不对有关部门做一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