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驾照“销分新规”存误读,全国交警服务厅遭挤爆

注意!驾照“销分新规”存误读,全国交警服务厅遭挤爆

近日,一条关于“驾照销分新规”的消息在微信群、朋友圈、微博等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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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有这样一段话

吓坏了不少老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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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传称:



“在3月1日之后,如需通过便民渠道处理他人车辆的记分电子眼,需提前至各分局、交警大队窗口进行面签绑定,绑定成功后方能通过便民渠道进行处理。”



该段文字并未对适用范围进行清晰说明,见此消息后,全国各地群众纷纷扎堆交警服务大厅排队办理业务。



全国各地交警服务大厅

都被挤爆了



全国的驾驶员,这两天都在急着处理违章。



珠海斗门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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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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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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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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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石家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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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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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通知、发微博,

交警提醒驾驶人别“扎堆”



事实上,南京市交管局曝光台前粘贴的通知就已经明确告知驾驶人,这不是真相!通知上写着:“所谓处理新政为方便群众互联网上处理交通违法,防范‘黄牛’非法牟利,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近日进一步完善了网上处理平台,在原有可以处理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基础上,新增了自助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功能。”



与此同时,南京交警新浪官方微博也发出提醒:公安部将增加网上处理曝光业务范围和平台。3月1日后,南京各现场曝光处理点仍按现有规定处理曝光。官方微博同时提醒,驾驶人不必赶在这几天集中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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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这两条告知,也就意味着,现场在曝光台处理违法记分,并没有3月1日前后之分,所以驾驶人“扎堆”处理曝光完全没有必要。



同时,公安部交管局也就“交管12123”APP备案非本人名字机动车问题进行了权威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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饱受“折磨”的各地交警都在下面积极打C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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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6日,@公安部交通安全微发布 发布了“交通12123备案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问题答疑”。



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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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绑定?



本人带上自己的身份证及机动车驾驶证原件+绑定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及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1、到全市各交警分局、大队等公安交管业务窗口进行绑定。



2、通过“交管12123”APP进行绑定↓

1、绑定流程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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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拍摄照片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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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分新规”只针对网上这一渠道

没想到被车友们误读了

据了解,所谓的公安部“消分新规”,只是针对通过“交管12123”APP处理交通违法这一网上便民渠道,并非像车友们误解的那样针对所有的违法记分处理方式。



有关人士介绍,公安部交管局进一步完善了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在原有可以处理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基础上,新增了自助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功能。这样做是为了更方便群众网上处理交通违法,防范“黄牛”非法牟利。



据悉,此次网上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完善后,需要自助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车友,可以通过“交管12123”APP进行,车友可自主选择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或者通过 “交管12123”备案非本人名下的机动车。备案后,可以处理自备案之日起发生的、有记分且单笔罚款金额不超过200元的交通违法行为。



也就是说,该平台新增这一功能后,车友既可在窗口处理违法记分,也可通过“交管12123”足不出户自助处理,减少车友们在窗口排队等候的时间和出行成本。同时,通过实名备案非本人名下机动车,还可遏制“黄牛”通过买分卖分非法牟利。



原本一项网上便民措施,结果被不少车友误读了,以为3月1日后处理交通违法记分,不管是网上还是到窗口处理,如果还要找别人消分的话,都必须提前绑定面签,于是纷纷赶在3月1日前,集中到窗口处理违法记分了。



希望大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

选择合适的销分方式。



文章来源:中国经济网(ID:ourcecn)综合光明网、新晚报、公安部交通安全微发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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