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纪委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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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市纪委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例





崇左讯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近日,崇左市纪委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案例,通报如下:





一、 天等县妇幼保健院办公室原主任张雄新大操大办寿宴问题。2017年7月4日,张雄新利用工作日在天等县天等镇母村为其父亲举办85岁寿宴。未按规定程序履行申报手续,大操大办寿宴,违反规定超范围宴请人员。张雄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 宁明县安监局原局长农绍军使用其单位收受的“好处费”支付个人手机话费问题。2015-2016年,宁明县安监局时任局长农绍军使用其单位收受的“好处费”支付个人手机话费的问题,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 凭祥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原主任覃建斌私车公养问题。2017年1月至3月覃建斌多次用单位加油卡为自己私车加油,在核查组就该问题对其进行谈话时拒不承认,并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对抗组织审查。覃建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强调,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以上案例中深刻汲取教训,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反对特权思想、抵制特权现象,真正形成“头雁效应”。各级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采取过硬措施,严抓严管、落细落小,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一刻不停歇地将作风建设引向深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和市纪委四届四次全会的新部署新要求,紧盯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隐形变异的新动向,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新表现,强化监督、铁面执纪,对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党员干部,一律从严处理。





(崇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