辟谣 | @福建车主,莫慌!“驾照销分新规”不实,只是开了新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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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大量公众号发布一条有关“驾照销分新规”的消息,指出:自3月1日起,要处理非本人名下的机动车违法,一定要在“交管12123”应用绑定车辆,才可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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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屏公众号的“新规”文章截图)

一石激起千层浪,“新规”是真是假?“新规”的诸多细节疑问重重,采访人员对此进行了调查。

一、混淆概念:不是“新规”,只是“新渠道”,自助、面签均可绑定!

2018年2月24日晚,公安部交通管理局通过“公安部交通安全微发布”发布权威消息:《公安部回应: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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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处理渠道》,指出,“交管12123”应用“新增了自助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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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4日,“公安部交通安全微发布”消息,证实开新增“交管12123”APP处理渠道)

2月26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再次发声,回应网友疑问:在APP处理非本人名下车辆交通违法,的确需要提前备案(绑定)车辆。但是备案不强制到窗口(“面签”)办理,也可在APP上自助办理。

公安部交管局提醒网友“通过“交管12123”APP自助备案、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是对窗口办理相关业务的补充,不会对窗口办理产生影响,大家不用急于扎堆去处理。切勿被网络不实信息误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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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4日,“公安部交通安全微发布”消息,证实“无面签限制”)

二、备案非本人名下机动车问题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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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值得提醒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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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你哪天备案,在APP上都只能处理备案后产生的的交通违法;去窗口处理则没有变化。

举例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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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设您在2月27日10:00备案了小明名下的车,那么您驾驶小明的车在9:59分被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就处理不了。

三、福建省情况:证实部分地市尚未开通,窗口处理照常,不受影响。

公安部交管局称:“已有280多个城市‘交管12123’平台开通了备案功能”,那么,福建的情况如何呢?采访人员向我省交警部门了解情况。

福建省交警总队对采访人员的疑问并未做过多回应,仅表示:“以公安部交管局通告为准。”另外,福州交警支队相关人士表示:目前没有收到通知,有消息会通知媒体。而采访人员也从泉州交警支队相关人士那里证实,截至目前(27号),泉州市也暂未开通。对方表示“具体时间,由总队安排”,希望媒体对不实谣言进行辟谣。

另外,采访人员也从“公安部交通安全微发布”上留意到交管局给网友的回复,证实:如果所在城市尚未开通备案功能,则在应用内的绑定页面会提示“当前平台APP业务功能尚未开通或调试中”。福建车友如果好奇想知道,也可以尝试验证。

在此,采访人员想提醒福建车友们,不管福建省各地市将于何时开通“交管12123”应用,非本人名下机动车备案功能,往常的违章处理渠道都照旧。“新渠道”只是解决了大部分上班族朋友在处理不是自己名下汽车的违章时要特意请假到窗口处理的麻烦,是项便民服务,并无“新规”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