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通报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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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灵川县潮田乡深井村委原副主任毛秀贱侵占他人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等问题。2011年至2016年,毛秀贱利用职务便利,在保管危房改造申请人存折时侵占5名危改户危房改造补助资金41550元,收受1名危改户好处费10000元。毛秀贱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所得51550元退还给危改户。





2.龙胜县三门镇大罗村党支部原书记蒙义楚、村委原主任蒙刚胜挪用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款问题。2014年10月至2016年12月,蒙义楚、蒙刚胜挪用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款19428元用于支付办公、接待等其他费用。蒙义楚、蒙刚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平乐县源头镇螺山村委副主任欧配开收受危改户好处费等问题。2017年6月,欧配开收取1名危改户好处费6000元。欧配开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6000元退还给危改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