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原子能机构表示与伊朗的合作卓有成效

小编来了!今天看到一篇文章说的是‘国际原子能机构表示与伊朗的合作卓有成效’,特意拿来分享给各位看官,如果你也觉得这篇文章不错,记得分享哦!


正文开始:





国际在线报道(中国国际广播电台记者 刘素云):国际原子能机构2018年第一次理事会会议5日在奥地利首都维也纳开幕。此次会议为期五天,所讨论的议题包括全球核安全形势、核技术形势,以及伊朗、朝鲜核问题等。原子能机构总干事在当天提交的工作报告中,对伊朗落实伊核问题全面协议的情况给予充分肯定。





会议在原子能机构所在地奥地利首都维也纳举行,来自35个理事会成员国的代表参加。原子能机构总干事天野之弥在向理事会提交的工作报告中,对于伊朗落实伊核问题全面协议的情况表示肯定,“截至目前,我可以说伊朗正在执行其与核问题有关的承诺。我们有权访问任何需要访问的地方。”





天野之弥表示,目前原子能机构在伊朗已建立起世界上最强大的核查机制,核查能力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强大。自2013年伊核问题全面协议实施以来,核查人员先后访问了伊朗的190多个设施,收集并分析了监控摄像头拍摄的成千上万张图像,这些图像约占原子能机构在世界各地收集的图像总数的一半。





与此同时,天野之弥继续对朝鲜核计划表示“严重关切”,呼吁朝鲜尽快恢复与原子能机构合作,“我再次呼吁朝鲜充分履行联合国安理会相关决议规定的义务,尽快与原子能机构合作,解决所有悬而未决的问题。”





天野之弥表示,原子能机构将通过卫星等手段继续监测朝鲜的核计划,并随时准备在核查朝鲜核计划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天野之弥指出,核科学技术在粮食生产、电力、医疗、水供应管理、应对气候变化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正因为如此,原子能机构积极致力于促进各国的核技术合作,涌现了许多南南合作的范例。天野之弥在工作报告中指出:“在乌干达,我参加了一台新的钴-60放射治疗机的揭幕仪式。这使该国的放射治疗服务在前一台机器发生故障中断两年之后重新启动。”





原子能机构强调,随着放射性物质的使用越来越广泛,有必要进一步加强这方面的监管和监督。国际原子能机构“安全要求草案”2018年版,对于放射性物质安全运输做出了更为严格的规定。此外,《乏燃料管理安全和放射性废物管理安全联合公约》仍然是目前唯一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文书,希望更多国家加入该“公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