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入境申报表」更新通知

更新通知

通知

为配合未来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各项新措施和便捷的自助申请服务发展及持续优化各部门的行政程序及手续,治安警察局正开展对非居民「入境申报表」的优化及更新。由

2018年4月1日起

,治安警察局将全面使用新版「入境申报表」。

新版「入境申报表」

旧版「入境申报表」

本次优化目的是明确「入境申报表」有关非居民之逗留状态,现行对非居民适用的逗留条件或限制未有作出修改。

非居民如持有2018年3月31日或之前发出的旧版申报表无须担心,于更新期间,旧版与新版的「入境申报表」会同时使用,非居民仍可在表上所载之有效逗留期内逗留本澳,直至逗留期自然失效。

小编提醒你

根据现行澳门出入境法律,非居民如逗留超过「入境申报表」上所载的逗留期限,或在被废止逗留许可后未在指定期限内离开澳门特别行政区,均被视为非法逗留,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非居民从事的活动如违反本澳法律、明显与逗留目的不符、或对公共安全或秩序构成危险,可导致被废止逗留许可。

来澳旅游要注意批准逗留日期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