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清理共享电动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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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杨伟广)3月30日,邯郸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市城管局、市公安局成立了清理租赁电动自行车督导组,当天查扣“哈罗”租赁电动自行车34部。





根据从3月初开始实施的《邯郸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办法》规定,现阶段邯郸市不发展共享电动自行车。而“哈罗”租赁电动自行车企业仍然擅自在邯郸市投放了一批租赁电动自行车。对于这一违规行为,邯郸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于3月18日和3月27日,两次对“哈罗”下达了整改通知书,限期在3月29日前将电动自行车全部收回,并告知企业逾期将采取行政执法手段追究企业责任,全部清理租赁电动自行车。





3月30日,邯郸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市城管局城管支队、公安局秩序支队成立清理租赁电动自行车督导组,对邯山区、丛台区、复兴区租赁电动自行车清理工作进行联合督导。按照联合督导组工作安排,三区分别成立了由区城管大队、区公安秩序大队组成的联合执法队,对辖区内的街道两侧、小区、商场、学校等重点区域开展巡查和清理工作。当天,三区共出动执法人员40余名,执法车辆12部,共清理“哈罗”租赁电动自行车34部。目前,执法人员已通知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到三区接受行政处理。





据悉,下一步邯郸市城管部门、市公安秩序部门将把清理租赁电动自行车纳入日常巡查工作,加大主城区巡查力度,严格执行规定,一经发现,立即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