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交易登记也将“不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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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讯(记者马祚波)记者昨日从南京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获悉,今年南京将出台10余项不动产登记惠民新举措,除了商品房交易登记将跨入“不见面”时代以外,争取在6月底前针对部分二手房登记实现当场办结。





2017年,南京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完成了商品房交易登记当场办结、二手房交易登记2.5个工作日办结等小目标,推进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二手房买卖及抵押权登记合并办理等举措。今年,该中心还将密集推出10余项惠民新举措,未来,南京市民在办理房产交易登记、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以及与不动产登记关联的抵押、公证、水电气、有线电视过户等事项时,将更为便捷。





扬子晚报记者了解到,从具体举措上看,首先是在去年实现商品房交易登记、夫妻析产、更名更址登记现场办结的基础上,争取在今年6月底之前,实现部分二手房交易登记现场办结。据该中心相关人士介绍,届时,老百姓在办理符合条件的二手房买卖过户时,将跟目前的商品房交易登记一样,当场办结、现场领证,至于哪些符合条件,该中心仍在研究当中。





此外,今年年底前,南京市民在办理商品房登记时,将不用到服务大厅办理,可通过“我的南京”APP在网上办理纳税、登记,南京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会将不动产登记证书免费快递上门,市民可真正感受“不见面服务”。据悉,该中心还将在银行、公证机构等,增设不动产登记自助查询机,实现南京市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全城通办”,未来,市民在南京主城区除可开具主城六区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外,还可开具江宁、浦口、六合、溧水、高淳等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查询结果证明。





与此同时,南京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还将推进不动产登记证书(证明)查询结果电子证照化,实现银行、地税、公证各个部门之间互认互用,在不久的将来,市民在办理落户、子女上学、抵押贷款等手续时,可不再需要提供纸质不动产登记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