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又降税了!想要创业,新办企业最全办税指南来了~
新办企业办税不用再“多次跑” “慢慢等”“ 重复问”啦!收下这份新办企业办税事项一次性告知 “大礼包”,老板再也不用担心“开业难”的问题了。
一、新户登记
新办企业自领取营业执照之季起,必须于次(下)季初至 15日内
(1)《多证合一登记信息确认表》1份(表格由税务机关提供,纳税人填写);
(2)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
(3)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温馨提示
如果纳税人需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则需要到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期限为月,即按月申报;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申报期限为季,即按季申报。
二、财务会计制度和核算软件备案
纳税人在领取税务登记证件后,将其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纳税人使用计算机记账的,在使用前将会计电算化系统的会计核算软件、使用说明书及有关资料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办理资料如下:
(1)《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书》1份;
(2)财务会计核算软件、使用说明书复印件1份(使用计算机记账的纳税人)(涉及变更时提供)。
三、银行存款账户备案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者其他存款账户之起
15日内
,将所有存款账户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 办理资料如下:
(1)《纳税人存款帐户帐号报告表》1份;
(2)银行开户许可证或账户账号开立证明复印件1份(注明与原件一致声明并签章)。
四、签署银税协议
纳税人有银行存款账户,已向税务机关备案的,可以采用实时缴税。即办理银税协议。银税协议有两种办理方式:
1.网上签署,业务流程图如下:
2.上门签署,业务流程图如下:
五、签署网上申报协议:
实行查帐征收的纳税人可以采用网上办税。
温馨提示:
六、申请、领用发票:
一般纳税人可以申请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通用定额发票(例如物业停车服务)。
小规模纳税人可申请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试点行业(建筑业、鉴证咨询业、住宿业、工业以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超过3万(或季销售额超过9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需自行开具,税务机关不再为其代开。
办理资料如下:
1.申请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审批(申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提交)
(1)《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1份;
(2)《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申请单》2份;
(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2.发票票种核定
(1)《纳税人领用发票票种核定表》2份;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3)发票专用章印模。
3.发票申领
上述申请通过之后,纳税人即可携带相关材料到税务机关购领发票了。
七、税收优惠备案:
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应及时向税务机关备案。
温馨提示:
企业所得税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八、相关说明: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划分标准:
(1)新开业的纳税人,财务核算健全,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
(2)年应税销售额或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连续12个月实现的累计销售(营业)收入工业超过50万元、商业超过80万元、营改增应税服务超过500万元)的,除符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第四条第一项不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外,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应登记一般纳税人销售额标准以后将会调整(以最新文件规定为准)。
(3)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且符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第四条第一项规定不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书面说明(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不需要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书面说明)。
2.税款征收方式:
新办企业增值税、消费税的征税方式均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一般纳税人均实行查账征收、小规模纳税人有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两种征收方式(法规规定不能采用核定征收的行业除外)。
3.纳税申报表及申报期限:
依纳税人的不同情况,应申报主要的纳税申报表及申报缴款期限见下表:
纳税申报表种类
纳税期限
申报缴款期限
适用范围(纳税人)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一般纳税人)
月
次月15日内
一般纳税人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小规模纳税人)
季
次月15日内
小规模纳税人
消费税纳税申报表
月
次月15日内
应申报消费税
企业所得税季度纳税申报表
季度
季后15日内
应申报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年度
年终的5个月内
应申报企业所得税
关联企业业务往来年度申报
年度
年终的5个月内
企业所得税查账征收
财务报表(季度)
季度
季后一个月内
查账征收的纳税人
财务报表(年度)
年度
年终的5个月内
查账征收的纳税人
文化事业建设费
月或季度
月或季后15日内
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温馨提示:
4.实名办税:
根据厦门市国家税务局2017年第2号公告《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扩大办税员实名办税业务范围的公告》。2017年7月1日起,办税人员无法出具实名办税身份证明或者实名办税身份证明无法通过验证的,税务机关不再为其办理涉税事项。请新办纳税人在办理各类涉税业务时务必携带身份证明(身份证、台胞证或护照)。
5.无纸化办税系统:
厦门国税“无纸化办税系统”,实现了网上办税功能。即纳税人在国税网站办税厅直接填写涉税申请与提交附送资料电子版,不需再到办税大厅排队提交纸质资料,足不出户即可轻松办税。 无纸化办税系统涵盖的主要业务如下:(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2)代开增值税发票、普通发票申请;(3)变更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4)申请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普通机打发票;(5)变更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份数、普通机打发票份数;(6)企业核定征收申请或取消;(7)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注销申请;(8)纳税证明开具(9)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超限量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10)增值税专用发票(含机动车发票)认证结果通知书。请新办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后及时注册、开通网上办税厅。
温馨提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办税事项,可以登陆厦门国税网站《办税服务事项》、厦门国税移动办税APP查询涉税业务办理流程;也可拨打税收业务咨询电话:厦门市国税局0592-12366进行涉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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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厦门国税微宣传
撰稿:同安区国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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