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放管服”改革 这些部门“亮大招”

这是一篇关注度很高的文章!说的是《深化“放管服”改革 这些部门“亮大招”》。该文章已被转发很多次了,你也来转一下吧。

正文开始:





投资审批改革、信用体系建设、不动产登记服务、大数据在民生领域的示范应用……在26日召开的全市一流营商环境提升年动员大会暨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扩大)会议上,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市电政信息办等部门纷纷“亮大招”,对下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做出了打算。





市发改委:





进一步推进信用立法





一是建立监管体系,夯实监管责任,提高监管水平。正在制订《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监管的内容、方法、程序,建立自下而上的监管网络,夯实各级监管责任,实现监管无缝覆盖。将把“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处罚”纳入行政权力清单,对违规项目进行处罚。将整合执法队伍,进行监管培训,提高监管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大力推进在线平台使用,提高审批效率和监管水平。将进一步完善“青岛市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功能,力促将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使用情况纳入全市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充分发挥平台效能。





三是加大信用工作督导考核力度,全力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将加强信用体系基础工作,进一步归集数据、推进共享、实施联合惩戒,进一步推进信用立法,做到于法有据。





市国土资源房管局:





探索从“只跑一次腿”到“一次不用跑”





一是建设登记证明自助打印系统。在登记大厅和驻点金融机构设置不动产登记证明自助打印机,用机器取代人工,实现自助打印不动产登记证明,进一步提高服务效率。





二是建设金融机构远程服务平台。与人民银行合作,建设远程申请及远程查询系统,委托金融机构办理涉抵押登记的身份核验及询问业务,由登记中心进行正式受理,金融机构也可自行查询相关信息,实现金融专线由点到面、由浅入深,提高抵押登记效率和质量,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三是建设不动产登记网上预审系统。建立网上申请系统,搭建预审工作机制。对于不涉及抵押的登记案件,申请人可以通过网络提报登记资料,工作人员预审通过后,申请人缴纳税款,携带纸质材料到窗口现场确认、核对,即可完成登记,当场缴费领证,并配合邮寄送证等措施,探索实现从“只跑一次腿”到进入“一次不用跑”的时代。





市电政信息办:





启动统一证照数据库建设





一是推进市、区(市)、街道(镇)三级政务服务标准化、便捷化、协同化建设。推动全市政务服务向“青岛政务通”APP汇聚,推广政务服务智能终端使用。重点推进就业、社保、医疗、民政等领域民生事项网上办理和政务服务领域网上缴费工作。启动统一证照数据库的建设,推广电子化证照的共享应用,推进办事过程共享材料一次性提交。





二是加快推动数字经济发展,重点推动大数据在社会保障、交通治理、旅游服务等领域的示范应用,积极引进知名数字化企业资源在我市集聚,培育本土大数据、云计算企业发展壮大,力争年内全市大数据、云计算服务业核心产值同比增长超过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