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赶在5月底粤港澳规划出台前:这两大城市,同日对楼市放狠招!。楼市|规划|出台|房地产开发企业|住建|区间---
大件事!紧急!
5月8日,大湾区投资价值分别排行第16、第17位的佛山、东莞,赶在月底粤港澳大湾区规划细则出台前,出台新规:
佛山规定:17:30-次日8:30不得开盘卖房!
东莞三局联合发布通知:新建住宅价格备案后不得上调!
佛山:
17:30-次日8:30不得开盘卖房!
车位要承诺价格区间!
房企不得夜间开盘销售,车位要承诺销售价格区间……针对当前房企违规卖房的问题,佛山市住建管理局发布了《关于重申房地产销售秩序加强销售现场公示有关工作》的特急通知,重申加强对房地产销售秩序的监督管理。
楼市|规划|出台|房地产开发企业|住建|区间---
通知指出,市住建管理局在第一季度房地产市场秩序检查中发现了多个问题,其中包括:
车位销售价格区间过大;
不利因素公示不完整;
网签认购落实不到位;
补充协议存在不公平条款;
网上可售房源与实际房源不一致等。
对此,通知重申:
1、把好预售许可关 避免在夜间开盘
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预售许可、提交预售方案时,必须同时报告开盘时间、销售方式、宣传方式、安全应急措施等,必要时应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向公安部门报备相关活动方案。区局在发出预售许可证前,必须先到项目销售现场检查,符合条件方可发出预售许可证。
通知重申,房地产开发企业合理安排开盘时间和销售方式,避免在夜间(17:30-次日8:30)进行项目开盘或销售活动,对预计购房人数较多的项目,尽可能采用摇号等方式进行销售。
在商品住房项目公开发售的首日,区局必须派员到场监督指导。严禁企业人为制造销售紧张气氛,严禁过分宣传和渲染楼盘热销情况。
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责令限期整改,记入诚信档案,暂停网签。
2、认购签约流程按规定
通知重申,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按认购、签署合同的程序进行销售签约。认购、签署合同必须登录网签系统进行操作,并使用经住建管理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商品房认购书、商品房买卖合同 模板。
如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者自愿签署补充认购书、补充协议的,相关条款不能与经住建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商品房认购书、商品房买卖合同模板的条款相矛盾或存在冲突。如存在矛盾和冲突的,各区住建管理部门一经查实可予以诚信扣分并 移交工商管理部门处理。
3、所有房源需实时公开
通知重申,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及时更新现场公示的《商品房项目销售进度控制表》,并应当在销控表的"销售状态"栏,用不同颜色标签区分显示商品房 "可售"、"已预定"、"已签约"、 "已备案"等信息。
同时,应在销售现场提供能上互联网的电脑,方便购房者现场登陆"佛山市房产信息网"查询房源状态。房地产开发企业现场展示的房源状态,应确保与 "佛山市房产信息网"公布的实时状态一致。在佛山市房产信息网显示为"可售"的房源,不得无故拒售, 不得分期销售。对信息不一致、违规拒售、分期销售的,市、区住建管理部门将依法进行调查,一经查证属实即进行 诚信扣分处理。
4、车位:要承诺销售价格区间
通知提出,自2018年5月1日起,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项目预售时,必须提交《佛山市商品停车位(库)销售意向书》供区住建管理部门审核,意向书中除了要 承诺销售价格区间、最高销售价外,必须承诺车位销售均价,便于购房者对车位售价进行合理预期。
5、房企要履行告知义务
通知指出,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充分履行告知义务,在与购房者签署认购书前,必须充分告知购房人相关限购政策,并对购房人的购房资格及相关证件进行核验;对于购房者购买特殊户型(如购买带平台的户型)的,应充分考虑交付后使用事宜,对容易产生纠纷或投诉的事项,应提前告知购房人,并签署有关协议。
6、购房者将有清晰指引
市住建管理局已委托市房地产业协会,从发挥行业自律、完善健全行业自律规约、积极配合主管部门制定发布行业服务标准的角度,组织有关专家、房地产开发企业专业人员等,通过收集各大型房地产开发企业好的做法、向有关房地产开发企业征询意见等方式,尽快形成我市房地产项目不利因素公示模板,用楼盘整体平面示意图等直观的形式,对整个项目或每一栋楼所有可能引发维权冲突的不利因素进行列举、明确,务求给予购房者清晰的指引。
东莞:
首批首次备案价格区间调低至10%
备案价不合理将暂不发预售证
昨日,东莞限价政策再加码,东莞市发改局联合市住建局、市房管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备案管理的通知》。
明确从5月9日起,新建商品房的房价备案基价、首批首次备案价格区间将进行调整。还实行了房价备案的"新地新措施"。《通知》强调,此次调整是为进一步规范东莞市房地产市场发展,强化土地市场与房地产市场调控联动机制,合理引导市场预期。
抑制上涨
《通知》透露,东莞将进一步压缩商品房备案价上涨的空间。5月9日前的东莞限价政策规定,新建商品住房项目首批首次申报房价备案的,申报均价不高于前3个月当地镇街(园区)同类型新建商品住房销售均价的15%(含)。但最新《通知》显示,在原有基础上,调整为不高于前6个月当地镇街(园区)同类型新建商品住房销售均价的10%(含)。
另外,在限价政策调整前,同一套房屋首次备案180天后可累计上调5%。但调整后,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一经备案不得上调。
同时,新建商品房的房价备案基价也进行了调整。《通知》显示,今后房屋的类型将分为多高层住宅和低层住宅(地面建筑层数4层及以下)两类。同时将各类型住宅销售均价的统计周期由原3个月延长到前6个月。
《通知》表示,一直以来,东莞市相关部门都在加强房价备案与地价调控的联动机制,稳定市场价格。但却发现,在实施过程中,仍存在备案基准价不够稳定、部分楼盘备案价格虚高、个别开发企业借势涨价等问题。因而,将再对限价政策进行调整。
新地新措施
市住建局强调,强化土地市场与房地产市场调控联动机制,是此次政策的重心。在政策调整前,市发改部门办理房价备案时不予考虑高地价因素。而此次《通知》则有了更细化的说明。
针对不同时期出让的居住用地,东莞将实行差别化措施。对于2017年8月11日前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楼盘,其首批首次申报的销售价格备案均价高于前6个月当地镇街同类型的新建商品住房均价的10%的,没有合理说明的,发改部门将不办理房价备案,住建部门暂不核发预售许可证或暂不办理现售备案证书。
而在2017年8月11日至《通知实施》前,已经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新建商品住房项目,暂时不受影响,申报均价按不高于前6个月当地镇街(园区)同类型新建商品住房销售均价的15%执行。
附通知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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链接两城市楼市现状
从2016年10月至今,东莞市楼市也经过多次多轮的调控,东莞房价就保持着平稳状态。统计局数据表明,自2017年3月开始,东莞房价已经连续13个月定格在1.6万元左右。
合富大数据显示,今年前4月东莞新建商品住宅新增供应115万平方米,同比减少14%;网签面积125万平方米,同比减少21%。
截至3月末,东莞新建商品住宅库存套数40034套,库存面积503.36万平方米。事实上,如果剔除限签因素影响,东莞库存量大约在400万平方米左右。
粤港澳大湾区总体规划出台在即,作为"特大城市",在粤港澳大湾区投资价值排行较前的城市,目前,各片区项目售价普遍上了一个台阶,在"广佛核心环"内,均价在1万元/㎡以下的项目已踪迹难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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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港澳大湾区投资价值佛山第三(图源:广州乐居、克尔瑞)
根据安居客的数据,2018年5月佛山新房均价约16363元/㎡,而2018年4月佛山二手房均价10258元/m2;3月二手房均价10242元/m2;环比上月上涨0.16%↑;同比去年同期上涨1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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