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闹市区交通事故案:6旬男子涉嫌危害公共安全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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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通报截图。钟欣摄





中新网客户端成都5月14日电 (记者 安源)记者14日从成都市公安局官方微博获悉,该局在5月14日凌晨3时53分对发生在该市盐市口的“交通事故案件”进行了第二次官方通报。





通报称:5月13日18时23分,成都人民东路路口发生的交通事故案造成3人受伤,3车受损。经公安机关初步查明,该案系姚某某(男,62岁,遂宁市人)所为,其行为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公安机关决定对其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目前,在参与阻止姚某某犯罪行为中受伤的1名群众、1名辅警和1名交通文明劝导员正在医院接受治疗,伤情稳定。公安机关感谢市民为平安成都所作出的积极努力和贡献。(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