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通报司法责任制改革督导检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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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通报司法责任制改革督导检查情况





正义网讯(记者胡文星 通讯员刘荣松)近日,江西省检察院组织12个督导检查组,对该省各设区市检察院、南昌铁路运输检察分院及部分基层检察院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并通报了督导检查情况。





通报指出,江西省检察机关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虽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各地改革举措还不完全到位,不同程度地存在需要进一步整改的问题。在员额制改革方面,有的检察院员额检察官配置不够合理,未体现向案多人少矛盾突出部门倾斜的要求。在新型办案机制方面,部分基层院内设机构设置数量不符合要求,内设机构改革后未完全按新的大部制运行,办案团队专业化方向不明确,部分检察院领导干部办案情况通报制度落实不到位,检察官联席会议机制未按规范运行。在检察人员职业保障政策落实方面,部分检察院检察辅助人员配备不科学,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





江西省检察院要求该省各级检察院逐条对照通报内容,结合自查发现的问题和督导检查组反馈的问题,逐条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并结合实际完善绩效考核办法,切实落实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