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警方行骗平凉多人“涉嫌”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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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平凉市发生多起冒充公检法实施诈骗的案件,诈骗分子使用网络改号软件,将电话归属地改为平凉,称受害人涉嫌“洗钱案”,最终受害人按照骗子的指引,把自己的钱转入到所谓的安全账号,上当受骗。





4月12日上午,平凉市崆峒区的任女士接到自称是平凉市公安局民警的电话,称任女士涉嫌上海一起“林华洗钱案”,经上海警方委托联系到她,接着对方把电话转接到了所谓上海市公安局嘉定刑侦队陈警官和徐警官,告知任某的一张银行卡在“林华”家中,银行卡上有360多万的洗钱金额,让任某到上海配合他们调查,需要6至18个月,并通过QQ将伪造的“拘捕令”、“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冻结管制令”发送给任女士。惊慌失措的任女士按照对方要求将银行卡号给他们调查验证,进入对方提供的“104.167.95.108”冒充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网址,输入了自己的银行卡号、身份证号码、网银登录密码及银行卡密码。





正当任女士在崆峒区某银行准备给嫌疑人汇款时,平凉市公安局民警和任女士家属将其拦下,任女士卡上的10万元险些被骗。





4月14日,华亭县王女士接到同样的诈骗电话,诈骗分子使用的诈骗手段,都是所谓的“林华洗钱案”、一样的拘捕令、一样的陈警官和徐警官。突如其来的诈骗伎俩,让王女士产生了怀疑,而骗子则对王女士进行恐吓,不许王女士将此事告诉任何人,拒接一切电话、删除有关短信,在宾馆开房接受他们的电话“讯问”。





平凉市公安局刑警支队联合华亭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上门劝阻。在多方努力下,经过5个多小时工作最终在华亭某宾馆找到了王女士。王女士当时将家中所有银行卡全带在身上,正接受诈骗分子“讯问”,她两眼无神,一脸懵懂,还不相信自己被骗。





警方提示:警察不会通过电话做笔录;任何法律文书不会通过传真发放,更不会在网上查到,逮捕证由警察现场出示;公检法机关从未设立所谓的“安全账户”,更不会通过电话安排当事人转账汇款到“安全账户”。大家在遇到类似情况时,要镇定应对,第一时间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