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阳籍男子到来宾市租房子买设备 网上大肆发病毒

看官辛苦啦!傻大方小编知道你找“宾阳籍男子到来宾市租房子买设备 网上大肆发病毒”这篇文章很久了,是否有种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的感脚呢?


正文开始:





租下房子买来设备 网上大肆发送病毒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数万条,两男子落网





广西新闻网-南国今报来宾讯(记者黄必成)宾阳籍男子高某到来宾市租房摆下电脑设备,用病毒攻击他人的QQ和电子邮箱,非法获取数百份公民征信报告和数万份个人信息,从而用于诈骗钱财活动。5月25日,兴宾区检察院对外发布消息称,高某一审被兴宾区法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2017年6月8日,警方根据举报在来宾市绿源路一出租屋内,发现有人在从事网络诈骗活动,当场控制两名男子高某和陆某(另案处理),并缴获4台电脑、12部手机、一些网卡、充值卡、移动WiFi终端等设备。经检查发现,在4台电脑里发现有高某等人整理出来的数百份公民征信报告和4.4万余条公民个人信息。





经法院查明,2017年5月,被告人高某与陆某等人共谋网络诈骗。高某按约定购买了笔记本电脑、手机、无线网卡、充值卡等设备及木马病毒软件,并在来宾市租住的出租房内,通过发送木马病毒至他人QQ或电子邮箱,从而窃取他人个人信息用于诈骗活动,共计获取公民征信报告208份及通信方式等其他公民个人信息4.4万余条。高某对自己非法获取公民信息用于诈骗的事实供认不讳。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高某违反国家规定,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用于犯罪活动,已触犯刑律,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