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楼市新规:刚需优先比例提升,重拳出击打击违规销售!
傻大方小编提示您本文标题是:武汉楼市新规:刚需优先比例提升,重拳出击打击违规销售!。来源是。
武汉楼市新规:刚需优先比例提升,重拳出击打击违规销售!。新规|楼市|武汉|房地产开发企业|比例|重拳出击|违规---
6月伊始,武汉楼市也逐步开启夏天模式,先是有近70个项目入市销售,大规模的房源输出给了购房者较大希望。接着刚需优先选房比例也将从6月1日起提升,从原来的40%提升至60%。
今年2月,武汉市实施了刚需优先选房措施,将单价低于18000元、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的新房作为刚需优先选房房源。在武汉无自有住房、符合武汉住房限购政策规定、前3年内无住房交易记录的意向购房家庭,可优先选购一套。
新规|楼市|武汉|房地产开发企业|比例|重拳出击|违规---
到目前为止,武汉市按照不少于40%的比例确定了房源3297套,总建筑面积约33.96万平方米,满足了包括留汉大学毕业生在内的刚需人群购房需求。这次将优先选房比例提升对于刚需一族来说无疑是更大的购房利好。
无独有偶,6月1日当天,武汉市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销售全过程监管的通知》(下称“通知”),持续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禁止夜间销售、开售后五个工作日内将认购人与所购房屋绑定……全程监管等条条措施,剑指武汉楼市中炒卖房源、茶水费、价外价等乱象。
新规|楼市|武汉|房地产开发企业|比例|重拳出击|违规---
武汉市房管局表示,将探索创新监管措施,堵塞开发企业和经纪机构抢占、把控房源的渠道,压缩违规空间。
政策原文及解读1售前约谈:销售方案需备案公示
武汉楼市新规:刚需优先比例提升,重拳出击打击违规销售!。新规|楼市|武汉|房地产开发企业|比例|重拳出击|违规---
武汉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备案公示,可明确预售房源、销售时间、销售方式、销售人员等基本信息,有利于房管部门提前介入,针对性加强销售过程监管,以及售后的调查处理。
同时保护购房人的知情权,帮助购房人理性选择,从源头减少发生矛盾纠纷的几率。“通过约谈、承诺、巡查制度,可向开发企业表明态度、宣传政策、明确要求,打消企业侥幸心理。”
2售中巡查:项目不得夜间突击销售
武汉楼市新规:刚需优先比例提升,重拳出击打击违规销售!。新规|楼市|武汉|房地产开发企业|比例|重拳出击|违规---
武汉市房管局表示,明确“夜间禁售”、意向购房人实名登记、购房资格核查前置、认购人房源锁定等管理要求,并与商品住房公证销售、刚需保护性措施、“网签即备案”等管理方式相互衔接,压缩违规牟利空间。
武汉市房管局还表示,房企违反规定的,将依法责令立即整改,记入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示;对拒不整改的,纳入信用警示名单,并可依法暂停商品住房网上签约和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的资金拨付。
3售后抽查:售后5日内绑定认购人与房
武汉楼市新规:刚需优先比例提升,重拳出击打击违规销售!。新规|楼市|武汉|房地产开发企业|比例|重拳出击|违规---
武汉市房管局表示,将推进实施实名购房制度。认购人与房绑定,且原则上不得调整变动,可堵塞开发企业和经纪机构抢占、把控房源的渠道,压缩违规空间。同时,防范开发企业延迟网签、占用购房款项的行为。
武汉市房管局还透露,计划逐步推行“意向购房人实名登记”和“购房资格核查前置”的工作模式,最终实现“一人一房一码”的“实名购房”模式。
政策原文关于进一步
加强商品房销售全过程监管的通知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销售全过程监管,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行为,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实行销售方案备案与公示制度。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应向房管部门提交申报预售房源销售方案,销售方案备案后,原则上不得调整变动。房地产开发企业应通过销售现场、网络等途径向社会公示已备案的销售方案。
二、实行售前约谈与承诺制度。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应接受房管部门的售前约谈,配合开展项目销售前的检查,并向房管部门提交规范开展销售活动的书面承诺。
三、实行售中现场巡查制度。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须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销售全部准售房源,销售时间不得早于9:00或晚于20:00。项目销售期间,房管部门对项目销售现场进行巡查和监督,房地产开发企业应主动配合并接受房管部门的巡查和监督。
四、实行售后报告与抽查制度。商品房项目公开销售后五个工作日内,房地产开发企业须向房管部门报告房屋销售情况,提交认购人名单,并通过“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和备案系统”将认购人与所购房屋进行实名绑定,原则上不得调整变动;项目销售完毕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定期向房管部门报告销售进度;商品房项目销售后三十日内,房管部门按照所售房屋的一定比例对购房人进行抽样调查。
五、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合理控制意向购房登记规模,意向购房人数多于项目准售房源的,倡导采取公证摇号方式公开销售。
六、房地产开发企业如违反本《通知》规定的,我局将依法责令立即整改,记入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示;对拒不整改的,纳入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警示名单,并可依法暂停商品住房网上签约和预售资金监管帐户的资金拨付。
七、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二年。
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 台风“山竹”影响武汉,6级北风来袭,高温不低于30℃
- 天津新规:下月起在公立医院停车不足半小时免费
- “时代楷模”海军海口舰事迹报告会昨日在武汉举行
- 武汉江汉:十九年 大手拉小手一路同行
- 中国U14队无缘“武汉杯”决赛
- 北京开往武汉高铁供应40元盒饭竟发霉 旅客吃后上吐下泻
- 武汉一新建小学部分学生流鼻血 塑胶跑道惹的祸?官方回应
- 湖北今起晴转多云西部夜间局部有阵雨 武汉9日起三天凉爽舒适
- “军营传军运”活动走进朱日和训练基地 官兵签名助威武汉军运会
- 武汉5栋旧楼加装电梯的背后:基层党组织主动作为协调各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