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楼市新规:刚需优先比例提升,重拳出击打击违规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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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伊始,武汉楼市也逐步开启夏天模式,先是有近70个项目入市销售,大规模的房源输出给了购房者较大希望。接着刚需优先选房比例也将从6月1日起提升,从原来的40%提升至60%。

今年2月,武汉市实施了刚需优先选房措施,将单价低于18000元、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的新房作为刚需优先选房房源。在武汉无自有住房、符合武汉住房限购政策规定、前3年内无住房交易记录的意向购房家庭,可优先选购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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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目前为止,武汉市按照不少于40%的比例确定了房源3297套,总建筑面积约33.96万平方米,满足了包括留汉大学毕业生在内的刚需人群购房需求。这次将优先选房比例提升对于刚需一族来说无疑是更大的购房利好。

无独有偶,6月1日当天,武汉市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销售全过程监管的通知》(下称“通知”),持续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禁止夜间销售、开售后五个工作日内将认购人与所购房屋绑定……全程监管等条条措施,剑指武汉楼市中炒卖房源、茶水费、价外价等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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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房管局表示,将探索创新监管措施,堵塞开发企业和经纪机构抢占、把控房源的渠道,压缩违规空间。

政策原文及解读

1售前约谈:销售方案需备案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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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备案公示,可明确预售房源、销售时间、销售方式、销售人员等基本信息,有利于房管部门提前介入,针对性加强销售过程监管,以及售后的调查处理。

同时保护购房人的知情权,帮助购房人理性选择,从源头减少发生矛盾纠纷的几率。“通过约谈、承诺、巡查制度,可向开发企业表明态度、宣传政策、明确要求,打消企业侥幸心理。”

2售中巡查:项目不得夜间突击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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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房管局表示,明确“夜间禁售”、意向购房人实名登记、购房资格核查前置、认购人房源锁定等管理要求,并与商品住房公证销售、刚需保护性措施、“网签即备案”等管理方式相互衔接,压缩违规牟利空间。

武汉市房管局还表示,房企违反规定的,将依法责令立即整改,记入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示;对拒不整改的,纳入信用警示名单,并可依法暂停商品住房网上签约和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的资金拨付。

3售后抽查:售后5日内绑定认购人与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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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房管局表示,将推进实施实名购房制度。认购人与房绑定,且原则上不得调整变动,可堵塞开发企业和经纪机构抢占、把控房源的渠道,压缩违规空间。同时,防范开发企业延迟网签、占用购房款项的行为。

武汉市房管局还透露,计划逐步推行“意向购房人实名登记”和“购房资格核查前置”的工作模式,最终实现“一人一房一码”的“实名购房”模式。

政策原文

关于进一步

加强商品房销售全过程监管的通知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销售全过程监管,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行为,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实行销售方案备案与公示制度。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应向房管部门提交申报预售房源销售方案,销售方案备案后,原则上不得调整变动。房地产开发企业应通过销售现场、网络等途径向社会公示已备案的销售方案。

二、实行售前约谈与承诺制度。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应接受房管部门的售前约谈,配合开展项目销售前的检查,并向房管部门提交规范开展销售活动的书面承诺。

三、实行售中现场巡查制度。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须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销售全部准售房源,销售时间不得早于9:00或晚于20:00。项目销售期间,房管部门对项目销售现场进行巡查和监督,房地产开发企业应主动配合并接受房管部门的巡查和监督。

四、实行售后报告与抽查制度。商品房项目公开销售后五个工作日内,房地产开发企业须向房管部门报告房屋销售情况,提交认购人名单,并通过“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和备案系统”将认购人与所购房屋进行实名绑定,原则上不得调整变动;项目销售完毕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定期向房管部门报告销售进度;商品房项目销售后三十日内,房管部门按照所售房屋的一定比例对购房人进行抽样调查。

五、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合理控制意向购房登记规模,意向购房人数多于项目准售房源的,倡导采取公证摇号方式公开销售。

六、房地产开发企业如违反本《通知》规定的,我局将依法责令立即整改,记入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示;对拒不整改的,纳入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警示名单,并可依法暂停商品住房网上签约和预售资金监管帐户的资金拨付。

七、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二年。

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