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高院通报2017年以来毒品犯罪审判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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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现场。广西新闻网记者 陈思羽摄





广西新闻网南宁6月26日讯(记者 陈思羽)今天是第三十一个“6·26”国际禁毒日。6月25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17年以来全区法院毒品犯罪审判工作情况和参与禁毒工作情况。





2017年,全区法院共审结生效毒品犯罪案件5371件5939人,分别占同期审结生效刑事案件的8.19%和判决生效罪犯的6.86%,其中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及管制、拘役5068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868人,重刑率14.62%。今年1-5月,全区法院共审结生效毒品犯罪案件2090件2270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及管制、拘役1979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250人,重刑率11.01%。





从审判情况来看,全区法院审理的毒品案件数量总体呈下降趋势。据统计,2015年全区法院一审新收毒品犯罪案件6666件,2016年新收6381件,同比下降了4.28%,2017年新收5854件,同比下降8.26%,总体呈逐年下降趋势。但毒品犯罪在刑事犯罪总量中所占的比例仍较高,大宗毒品犯罪及武装贩毒日益突出。数公斤以上的大宗毒品犯罪案件不断出现,个别案件涉毒数量高达几百公斤甚至上千公斤,毒品犯罪分子实施犯罪团伙化、组织化、集团化趋势明显。涉案毒品种类呈现多样化。海洛因、甲基苯丙胺两类毒品犯罪仍处于主导地位,其中传统毒品海洛因类犯罪所占比例有所下降,甲基苯丙胺类犯罪迅速增多。同时,氯胺酮(K粉)、“麻古”、“摇头丸”等新类型毒品不断出现,制毒犯罪呈爆发式增长。近年来国内重点省份加大整治力度,制毒犯罪加速向广西转移并迅速发展蔓延,除一部分在本地消费外,大部分合成毒品通过边境地区走私出境,形成境内合成毒品与境外海洛因的双向流通态势。





广西地处祖国南疆,毗邻主要毒品产地“金三角”,面临境外渗透和国内制毒犯罪蔓延的双重压力。全区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禁毒工作各项重要决策部署,切实履行刑事审判职责,坚持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大力加强审判规范化建设,积极参与禁毒综合治理,深入推进禁毒严打整治专项行动,禁毒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为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促进我区社会安全稳定作出了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