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日下为少女自杀摇旗呐喊的人们

起哄,这个现象自古有之,有时候因为场合和出发点不同时常被冠以不同评价;因为伴随群体氛围,个体责任心无限缩小,产生出了很多不计后果的疯狂作为。

烈日下为少女自杀摇旗呐喊的人们

假如你是为正义呐喊,我们会赞扬“浩然正气”,假如你是为私人恩怨发声,我们会说“扰乱秩序”。我们总说“邪不压正”,但是实用主义还创造出了“法不责众”一词供人参考。

发生在甘肃的事件,我不想落俗搭上鲁迅大谈“国民性”这么虚空的问题,我只想说这种群体心理是人类所共享的,只不过在不同文化中表现形式不同而已。我真正想说的是:社交网络给予了起哄者传播力,玩世不恭无共情能力的“观众”越来越多,我们足够重视这类事了?事件核心是花季少女冤屈,我们是不是该把视线分一下主次了?

为自杀者鼓掌,就是为凄凉的明天鼓掌

做一个有道德、有体面历史的人,是个体在社会中最基本的自我要求。在过去几年间,那些不可思议的民间互助行为,哪个没有摇摆,哪个没有遭受质疑,关于陌生人的遭遇,有些人被故事感动,有些人干脆质疑对方“道德有污点”。

这让我联想到这些起哄的人群,他们为了视觉情绪的变态愉悦感,摇旗呐喊、鼓掌跺脚,是否想过这些举动会带来什么后果?假若他们自己沦为社会上的无助者,别人只会嘲笑和旁观,没有人帮助他们时,会不会后悔?

他们/她们在朋友圈、短视频和微博平台直播着事件,叫嚣着:“老子晒了俩小时太阳,你却还不跳楼。”不知道红日青天在他们的心中代表什么,但是起码不是代表正义和公道,只有谈资和流量,别人的猎奇和“自己在现场见证的独特性”。

19岁的花季少女因为被教师猥亵自杀,他们一点都不关心,他们只是对血腥场面有所期待,散场后只有“嘿!我看见跳楼的了!脑浆迸裂……”这些话语,人命是玩笑和秀场。就像《黑镜》里“票选网民最讨厌的人被处刑一样”,没人觉得下一个是自己;就像《老炮儿》里市井小民劝人赶快自杀的人不如混子流氓一样,没人觉得城市里的陌生人跟自己有半毛钱关系。

曾经“小悦悦事件”引发过巨大效应,让我们大谈道德滑坡,我觉得不久的未来,这些人将不会“视而不见”,而是围观惨剧、制造惨剧。对于这类人来说,别人的痛苦迅速进入自己手机、成为视频、上传到群组和App,才是至关重要的,对方的死仅仅是人世无常剧情中的一声杂响,他们唯一的意义在于被发现,否则将不存在价值。

就算是同情,也仅仅是一刻的迷惘,很快就会被黑暗和笑声所掩盖,与周遭无二,开始为凄凉的明天鼓起掌来,这一刻,他们忘记了所有的秩序和历史。

花季少女口中的公道,似乎只有以死相换

新京报:2016年9月5日,李某奕在庆阳六中高三(二)班上学期间被班主任吴某厚猥亵;2017年5月,吴某厚因猥亵行为被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处罚; 李某奕于2016年10月7日、12月6日、2017年5月24日、今年1月15日四次自杀未遂;对于本次事发当晚在现场起哄拍摄视频妨碍救援的人员,目前已有2人被行政拘留,24日又确定了6人,事件正进一步调查中。

事件仍处于调查中,加害者班主任吴某身上的故事一直未断,从报警到吴某被行政拘留十天,从受害者家属上诉到刑事立案,从检方撤诉到当地教育部门对吴某纪律处分,似乎没人重视过受害者本人的境遇。

她患上了严重的抑郁症,从新闻中看出她是辍学状态正在打工,多次自杀未遂,在控诉书中言辞决绝只求公道,说为何自己是受害者却没有人关心,学校本应是净土却让罪犯逍遥法外,自己不知道该相信谁了。

这让我想到了颇受争议的台湾女作家林奕自杀事件,当时一出现就扯上岛内局势关系和各种复杂利益的案件,让探讨风向偏离了本来的用意,辩护、解读和同情都变了味道。

烈日下为少女自杀摇旗呐喊的人们

虽然李某奕自杀事件距离案发时间很近,但是取证证实、一直推导到自杀这一整条链条,各方利益繁杂,还原一定会充满困难。假设说女孩没有撒谎,精神情况没有影响认知,那么当时取证的信息没能支撑诉求,这次也要打上问号。

无论有多大的杂音,一个能还原事实真相的调查能够让重要的细节水落石出,这是我们对一个生命应有的态度;而那些成就事件影响力的佐料,呐喊和鼓掌的人们,只不过是历史车轮下的一只无名鼠辈,嗷嗷叫过是其最大功绩,转回视线看值得看的事,是对他们最好的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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