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民养老需社会关注

小编来了!今天看到一篇文章说的是‘渔民养老需社会关注’,特意拿来分享给各位看官,如果你也觉得这篇文章不错,记得分享哦!


正文开始:





7月3日,75岁的黄某因多次在湖区偷捕被抓获,被省高宝邵伯湖渔政监督支队开出湖区首份《渔业行政执法建议书》。





在扬州市邗江区方巷镇沿湖村村部,该支队渔政处处长朱永顺等向黄某儿子及沿湖村村委会送达并宣读《执法建议书》。他们建议村委会关注湖区安全生产,黄某年龄大,身体机能迟缓、作业时使用“三无”船舶,存在极大安全隐患;黄某下湖捕捞并以此为生,反映当事人子女未完全尽到赡养义务。黄某的儿子表示将积极履行赡养义务。





按照《渔业法》相关规定,从事捕捞年满65周岁,渔业主管部门不再核发渔业船舶驾驶证,没有渔业船舶驾驶证,就没有捕捞证。这意味着,在高宝邵伯湖上捕了—辈子鱼的黄某再捕鱼,就属于偷捕。





面临这—问题的不仅是黄某,还有湖区的很多老渔民。“年轻渔民转产转业的很多,留下老渔民,他们为了生计从事非法捕捞。”省高宝湖渔管办副主任索维国向记者坦言,尽管老渔民偷捕对资源损害能力有限,但他们年老体弱反应慢,易发事故。为让老渔民老有所依、老有所养,妥善处理老渔民非法捕捞时存在的安全隐患多、执法困难大等问题,湖区开始试行《渔业行政执法建议书制度》。





这项制度要求,凡年满70周岁以上的渔民人湖非法捕捞被查处的,均要向当事人所在村(社区)、当事人子女送达《渔业行政执法建议书》。





索维国表示,省高宝邵伯湖试点《渔业行政执法建议书》,旨在呼吁社会关注老渔民安全、养老问题。记者丁蔚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