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用工专项检查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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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赵晓华)近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劳动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有效防范和及时查处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决定自即日至8月3日在全省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
经了解,此次专项检查范围是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制造、采矿、餐饮等劳动密集型企业以及劳务派遣单位。专项检查内容是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情况。一是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情况;二是用人单位特别是建筑施工企业按月足额支付工资情况;三是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情况;四是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执行情况;五是用人单位遵守工时、休息休假规定情况;六是用人单位遵守高温津贴规定情况;七是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八是劳务派遣单位及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规定情况;九是用人单位遵守其他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
此次专项检查要求各地采取集中执法的方式,抽调骨干人员组成执法检查组,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进行全面检查。同时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综合运用提醒、约谈、告诫、责令改正、行政处罚以及移送司法机关等手段,加强对违法主体及有关人员的事中事后监管。对存在违法行为的用人单位,及时予以纠正,依法作出行政处理(处罚)。对违法情节严重和拒不执行处理(处罚)决定的用人单位,将按照《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有关规定,依法向社会公开曝光。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达到列入“黑名单”条件的,将纳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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