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的股票又涨了,但真正值得关注的却是这一点( 八 )

 

因此,在有效保障企业创始人(或创业团队)控制权的同时,为了防止“成也萧何败也萧何”以及“雷n代”不具备所需的关键人力资本的局面,实施AB股权制的企业需要充分关注人力资本的动态性,将资本主导时代静态的公司治理制度和治理机制变革为动态的公司治理制度和治理机制(唐跃军,2016a,2017;唐跃军、左晶晶,2018a,2018b)。换言之,在实践AB股权制的过程中,如何实现关键人力资本持续的激励相容以及在企业内部引入市场机制(特别是当外部市场机制不完善的情况下),有效应对人力资本的动态性(唐跃军,2016a,2017;唐跃军、左晶晶,2018a,2018b)可能才是关键所在(在外部市场机制比较完善的情况下,引入“日落条款”也许是可行的选择之一,但这似乎与东方文化传统以及企业家及其家族的诉求相悖,也高估了当前市场法律环境的保障作用)。

 

为此,包括企业创始人(或创业团队)在内的公司利益相关者也许可以考虑推动传统的公司治理模式向基于人力资本的共有、共享、共治,收益权、控制权和经营权“三权分立”的社会化企业治理模式转变(唐跃军,2016b,唐跃军、左晶晶,2018a),进而让企业获得持续的内生增长动力并逐步形成持续的内生增长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