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52号文立“新规”:哪些城市将无缘新建地铁( 二 )
与现有标准相比,52号文对申报地铁城市的人口、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债务等12道“门槛”进行了提高。其中最引人关注的,要数地区生产总值GDP的指标要求从原有的1000亿元变成了3000亿元,财政收入从100亿变成了300亿元,增加了两倍。
实际上,去年下半年以来,城市轨道交通项目收紧的信号已经陆续释放。例如,包头地铁开工3个月后被国家发改委叫停,成为第一个被公开叫停的在建项目;呼和浩特地铁3、4、5号线项目在开工前被自治区政府叫停;西安地铁第三期建设规划被国家发改委暂停。
按照新的申建标准,还有哪些城市将不再具备建设地铁的条件?政策又为何瞄准地铁?
地铁审批“门槛”大大提高
2017年6月,国家发改委基础产业司方面表示,截至2016年底,获准建设城市轨道交通的城市由2012年的35个增加到43个,2012年以来,拥有地铁运营线路的城市由17座增加至27座,运营线路里程由1740公...
在52号文公布前,有关标准仍是沿用2003年下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快速轨道交通建设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3〕81号)(下称“81号文”),其中对申建地铁城市的要求是: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在100亿元以上,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000亿元以上,城区人口在300万人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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