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高院:裁定同意米脂杀人案死刑判决( 二 )

      陕西榆林市米脂县发生的“4.27”赵泽伟故意杀人案件,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于7月10日作出刑事判决,以被告人赵泽伟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7月24日,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将该案报送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核。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现已复核终结。

来源:头条新闻

陕西高院:裁定同意米脂杀人案死刑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