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60多万元,鹤山某家具厂老板“躲猫猫”被判刑( 二 )

拖欠工资60多万元,鹤山某家具厂老板“躲猫猫”被判刑

  被告人许某在鹤山市雅瑶镇经营鹤山市某家具有限公司, 2016年5月至11月期间,该公司拖欠被害人章健等56名员工工资合共601033.97元。2016年11月上旬,许某关闭手机并逃匿。同月11日,鹤山市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发出《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要求许某在2016年11月14日前足额支付员工工资,但其仍不支付。同年12月,鹤山市雅瑶镇政府为该公司垫付员工工资共320572元,后鹤山法院先后将该公司的两笔执行款项合共232136.26元划付给雅瑶镇政府。

  2018年3 月28 日,被告人许某被民警抓获。同年4月28日,许某的家属代其归还鹤山市雅瑶镇政府垫付的员工工资共88435.74元,并将280461.97元交由鹤山市雅瑶镇政府用于支付员工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