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省份上半年GDP出炉!哪里总量最大?哪里增速最快?( 四 )

京沪两地人均超过3万元

根据国家统计局定义,居民可支配收入是指居民可用于最终消费支出和储蓄的总和,即居民可用于自由支配的收入,既包括现金收入,也包括实物收入。按照收入的来源,可支配收入包括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

2018年上半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063元,同比名义增长8.7%(名义增长,指不扣除价格因素的增长比率),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6%。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770元,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5.8%;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142元,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8%。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倍差2.77,比上年同期缩小0.02。

分地域看,

上海、北京两地的人均可支配收入最高,分别为32612元和31079元。

浙江、天津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24147元和20986元,广东、福建、山东、海南、河北、四川、陕西、广西等8地,均超过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