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机构“三合一”初步完成 将如何影响中外市场(14)
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被认为是一把利剑。2016年6月14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要求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以规范政府有关行为,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逐步清理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确保今后政府出台的各种产业、投资政策,都要以不破坏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为前提。
2018年年初,国家发改委在价监局设立公平竞争审查处,编制4人,主要职责包括:指导全国对滥用行政性权力实施价格垄断行为的调查处理工作,依法查处、认定和处理滥用行政性权力实施价格垄断案件;承办滥用行政性权力实施价格垄断行为的举报等。
在本轮调整中,将公平竞争审查处位阶提高至局级的呼声一直很高。戚聿东直言,在所有垄断形态中,行政垄断最难规制,如果执法者没有相对较高的地位,在开展工作对其他部委出台的涉行政垄断文件进行审查时,位阶不够高,可能就底气不足,反行政垄断的重要性无法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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