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重庆检察机关依法对王福清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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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龙网8月22日10时30分讯(记者 祝可)今(22)日,记者从重庆市人民检察院获悉,日前,重庆悦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王福清(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福清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王福清,听取了其辩护人的意见。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书指控:2003年底至2017年,被告人王福清利用担任中共重庆市渝中区委副书记、渝中区人民政府区长、渝中区化龙桥片区开发建设指挥部指挥长、重庆地产集团副董事长、重庆悦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在提高拆迁补偿金、工程承揽、拨付工程款等事项上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