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理智的 “异宠”迷恋当休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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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不理智的 “异宠”迷恋当休矣





街谈巷议





近年来,随着“宠物热”兴起,一些人出于猎奇心理,买一些不常见的动物来饲养。不良商家为了迎合这些客户,将一些不允许售卖的野生动物当成宠物售卖,导致非法购买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案件时有发生。今年7月,一条以何文、黄某某为中心,横跨江苏、河南、四川、浙江、云南、广东的收购、运输、贩卖珍稀、濒危野生动物的产业链被斩断。(8月21日《中国青年报》)





没有买卖就没有杀戮。“宠物热”兴起,特别是“异宠热”兴起,进一步刺激野生动物的猎捕和交易,催生出野生动物保护领域新的犯罪。这不但将野生动物,特别是濒危动物置于更恶劣的生存境地,而且将自身引入违法犯罪的巨大风险。





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猎捕、运输、贩卖和收购野生动物,都属于禁止的情形,而《刑法》也都有相应的罪名,符合条件即可追究刑事责任。而购买野生动物当作宠物,无论是有意还是无意的,一旦构成交易,就是事实违法,情节严重的可能面临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的刑事处罚。





报道也显示,相当多收购自养的犯罪嫌疑人,大多文化程度低、法律意识差,大多不知道购买的动物是国家保护动物。不法分子利用这一弱点,将野生动物打上“萌宠”标签,伪装成普通家养宠物进行兜售。盲目追求“异宠”的新奇与另类,不知不觉陷入违法犯罪的陷阱,这是“异宠”非理性迷恋的法律误区。





购买野生动物当宠物,同时也存在比较大的安全风险,一方面易染疾病,有些野生动物本身可能带有疾病,或许在野生动物身上不发作,但通过人体接触可能会造成疾病的传播,正常的因科研与保护需要喂养野生动物的都须进行检疫,以规避安全风险;另一方面有伤人风险,野生动物不同程度存在攻击性,其中一些动物如毒蛇、毒蜘蛛等具有显性人身威胁,前不久就发生过快递毒蛇咬死购买者的事件。不分法子在兜售这些野生动物时,往往都刻意回避这些风险,甚至以人工驯养动物来欺骗消费者,这是“异宠”非理性迷恋的安全误区。





此外,购买野生动物当宠物,往往是爱之亦害之的选择,跟盲目放生等于放死一个道理。野生动物有独立的习性,更有严苛的环境适应性,野生动物的人工科学驯养往往都需要很长的摸索过程,才能掌握其习性和规律,普通人所具备的野生动物知识都相对缺乏,把野生动物当宠物喂养,不可避免是对它们的伤害,这是“异宠”非理性迷恋的常识误区。





可见,在加大对野生动物猎捕买卖打击力度和治理非法交易网络平台的同时,引导消除“异宠”的非理性迷恋,也是最好的保护,既保护了野生动物,也保护了宠物消费者自身。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以及野生动物保护公益组织,应当联动加强这方面的教育引导,通过以案说法释法,进行野生动物保护常识、安全常识等宣传与普及,让更多的人认识风险、消除风险,遏制买卖野生动物当宠物的非理性冲动。(房清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