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继续深化 社会反响良好——2018年中央部门决算公开取得新成( 四 )

  (一)强化数据审核,保障信息质量。进一步加大对中央部门编制决算的指导和培训力度,按时完成部门决算批复,保障决算数据真实、准确、完整。特别是重点审核“三公”经费支出及实物量、一级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政府采购数据等内容,为后续公开奠定了可靠的数据基础。

  (二)主动接受全国人大监督,明确公开重点。按照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要求,将15个重点民生政策和重大专项绩效评价报告、18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随中央决算草案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分别比上年增长50%和64%,并积极协调有关中央部门向全国人大报告本部门决算和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情况,主动接受全国人大监督。

  (三)广泛听取意见,完善公开方案。采取多种形式多次听取中央部门、专家学者、新闻媒体等有关方面意见建议,集思广益,共同研究深化部门决算公开的工作思路。在充分吸收合理化建议的基础上,认真制定完善公开工作方案,对公开流程、工作规范、公开表样等提出明确要求,进一步细化落实责任,为决算公开各项工作提供具体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