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三定”方案落地:主席一正四副,部门26+1,编制925人(11)

根据“三定”方案,公司治理监管部的职能是拟订银、保机构公司治理监管规则,协调开展股权管理和公司治理的功能监管,指导银、保机构开展加强股权管理、规范股东行为和健全法人治理结构的相关工作。

这意味着,原保监会发展改革部撤销,其原有的规范股权结构和法人治理结构,以及机构的重组、改制、上市等职能和相关处室人员,并入公司治理监管部。涉及银、保领域的公司治理监管和股权监管功能,亦归并于该部门。

除了通过部门设置统筹内部监管资源,亦有监管部门人士指出,公司治理的问题,还需统一金融监管执法标准,并与外部的执法部门配合,比如股东关联方、关联交易和涉诉情况等信息的穿透,需要通过工商、法院等渠道进行真实性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