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4名老师有偿补课被处分!一班主任董被调离( 三 )

上述四位均为在职教师,违规从事有偿课外辅导活动,其行为违反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乐清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乐清市教育局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补课、违规办班补课等行为处理办法〉》(乐教〔2018〕50号)文件规定。

经研究,决定给予董某、施某、叶某、张某警告处分,并对乐清某中学八(X)班班主任董某作出组织调离处理。

“希各校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警示教育,及时遏制和纠正在职教师参与校外培训机构或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今后,市教育局将继续保持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家教治理高压态势,加大明查暗访力度,一经查实,严肃追究当事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并不定期通报查处情况,坚决杜绝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家教行为,维护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环境。”乐清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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