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业外资持股限制解禁 中小银行受关注( 八 )

此前有市场人士担忧《股权办法》中对于入股银行“两参或一控”的数量限制,也让外资产生顾虑。但是前诉接近银保监会的人士告诉《财经》采访人员,《股权办法》中“两参或一控”的限制对于商业银行作为股东是豁免的,因此对于外资准入也一样豁免。

 

早在十多年前,为引进先进的管理经验和技术以加强银行业的竞争力,中国银行业打开了对外资股东的大门,纷纷引入海外战略投资者,并一度迫近外资股东的投资上限。但这波投资热潮在2008年金融危机后开始消散,曾经踌躇满志的外资股东陆续进行减持,甚至清仓中资商业银行股权。但市场人士认为,当时因受到金融危机冲击,欧美金融机构急需业务收缩和套现补充资本金以缓解自身困境。(参见《财经》杂志2017年11月报道《十年失落期后,外资行能否抓住股比解禁的新机遇》)

 

曾刚对《财经》采访人员表示,2008年金融危机重创欧美金融业,很多银行面临巨额亏损,再加上巴塞尔协议Ⅲ提高了资本充足率的监管要求,这些外资行只好将此前投资的股权售出变现,“不仅是在中国市场,欧美金融机构在亚洲市场全线收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