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车主们!在乐清这些人行道上别乱停车了,接下来看到就罚呀!( 四 )

(一)试行期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人行道违法停车等违章行为以宣传教育和温馨提示为主,不予行政处罚。

(二)所有车辆都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严禁在未设临时停车泊位的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

(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设置服务窗口(晨沐广场步行街32号,服务电话:0577-57181570),提供车辆违停案件的处理。

希望广大市民文明出行、规范停车,共同营造文明、有序、整洁的市区环境。

特此通告

乐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8年8月24日

乐清车主们!在乐清这些人行道上别乱停车了,接下来看到就罚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