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连发2文狠批滴滴!4年50起性侵,法官曝光的车主案件细节触( 六 )
一是应以车主自身出行需求为前提、事先发布出行信息;
二是由出行线路相同的人选择合乘车辆;
三是不以营利为目的,分摊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
四是每车每日合乘次数应有一定限制。但长期以来,个别平台公司在同一个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提供网约车、顺风车服务,误导广大乘客,提供大量不符合顺风车标准的出行服务,涉嫌以顺风车名义提供非法网约车服务。
- 成南高速凌晨接连发生两起车祸
- 交通部公安部联合出手 网约车顺风车整治力度升级
- 乘客被滴滴司机挟持用一键报警竟形同虚设 广州交通部门立案
- 台湾宜兰海滩2日连发3起落海意外 致5死1伤1失踪
- 交通部连夜发文谈滴滴道歉信:关键性问题只字未提
- 交通部发文谈滴滴道歉:对关键性问题只字未提
- 京昆高速河北曲阳段连发3起交通事故致4人死亡
- 交通部批滴滴:若不能为乘客生命安全提供有效保障 这样的企业不
- 交通部: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将适时试点
- 交通部官网刊文:平台公司应当将“自责”落实到行动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