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75人纳入刑事智能监督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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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9月22日,东营市河口辖区内发生一起刑事案件。在案发现场,公安机关只抓获了负责望风的犯罪嫌疑人崔某。崔某涉嫌盗窃,到案后未能如实供述,刑拘满30日后被取保候审,后到“刑事执行人权保障中心”佩戴上智能手表。





山东省滨海公安局河滨分局在办案中侦查发现,崔某所在团伙系犯罪集团,成员众多,并犯下恶性案件数起。为破获该犯罪团伙,河滨分局决定先抓捕崔某进行突审,再顺藤摸瓜抓捕其他团伙成员。但崔某手机一直处于关机状态。





同年10月24日,根据智能手表的定位功能,公安机关在崔某的原籍将崔某抓获归案。经讯问,崔某如实供述了犯罪团伙的情况,后公安机关相继抓捕该团伙成员13人,其中依法逮捕8人、取保候审5人。该犯罪团伙被打掉后,辖区群众拍手称快。





“刑事执行人权保障中心”为崔某佩戴智能手表的定位功能,为公安机关成功侦破此案起到了巨大的助力作用。





“刑事执行人权保障中心”把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社区服刑人员等非羁押刑事执行对象全部纳入监督范围,并搭建了刑事智能监督平台,通过为非羁押刑事执行对象佩戴具有跟踪定位和轨迹显示功能的智能手表,进一步加强对该类人员的监督和监管。通过平台的报警和定位功能,有效防止涉罪人员脱逃和社区服刑人员脱离监管,确保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





升级改造后的“刑事执行人权保障中心”综合平台,将所有未佩戴智能手表的涉罪人员和服刑人员纳入平台,从立案到刑罚执行完毕实施全过程监督,以进一步规范执行机关执行行为,保护被执行对象各项诉讼权利。





中心与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建立处罚通报通道,对违反刑事执行有关规定,作出处罚的过程进行监督,规范处罚过程,从实体和程序两方面保护被处罚对象,从而实现对未报捕案件的侦查活动监督,提高检察机关的侦查活动监督能力,形成刑事执行监督新模式。同时,中心提升智能手表功能,开发更便捷、更小巧美观、有利于保障人权的电子手环。目前,中心已将1675人纳入刑事智能监督平台,其中,取保候审1185人,监视居住2人,社区服刑人员488人。现尚在依法监督中480人,解除1195人。





据了解,2014年以来,河口区检察院共立案监督28件,监督撤案58件,追诉漏犯74人,对未报捕案件的侦查违法活动提出口头纠正违法40余次,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75次,纠正漏捕57人。该院刑事执行检察办公室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51件,有效提高了刑事诉讼的整体监督能力。





(阎广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