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贸易大国到贸易强国(一)——韩国贸易制度实现的启示(11)

。他在书中还认为“国家不应该是包治百病的医药贩子,国家应该限制自己,多运用间接影响经济的手段。即若是经济集中于国家之手,可能带来不民主缺陷的危险,要避免这种危险,就必须始终以自由经营和分权原则组织一国生产”。

《我们国家的道路》一书被认为是朴正熙总统创立“汉江奇迹”的理论基础,并在独裁政权期间得到了广泛而有效的执行,在政府支持下,贸易制度得到强制性的推广,“出口优先”成为国策。但政府参与仅限于此,政府不干涉市场主体的自由,韩国仍然是市场经济体制。

1987年韩国修改《大韩民国宪法》标志着独裁政体的结束,韩国的行政部门已将“有限介入”的执政理念内化。三权分立体制的确立,本质上有利于这一理念的延续。根植于各级政务执行者的发展思路不因执政党的变更而改变。观察韩国过去30年历史,纵使总统和执政党轮番更迭(韩国宪法规定总统任期为一届,不得连任),未有一届政府改变“有限介入”的治国理念。军人专政后的历届政府,继续积极主动地对贸易制度加以强化和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