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实施意见印发 提出七大重点任务( 四 )

》全文

上海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本市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沪府办发〔2018〕26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本市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84号)精神,加快上海智慧供应链示范城市建设,促进产业组织方式、商业模式和政府治理方式创新,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现就本市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紧紧围绕上海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科技创新五个中心建设,依托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度创新,抓住举办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的契机,发挥本市产业优势、市场优势和开放优势,聚焦六大重点领域(即制造供应链、流通供应链、农业供应链、供应链金融、绿色供应链和全球供应链),建立公共服务与治理的支撑体系,以供应链与互联网、物联网深度融合为路径,高效整合各类资源和要素,提升产业集成和协同水平,打造大数据支撑、网络化共享、智能化协作的智慧供应链体系,推动长三角地区供应链服务一体化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服务辐射全国、链接联通国际,加快上海智慧供应链示范城市建设,在现代供应链领域培育新增长点、形成新动能,助力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