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查股父母买入,获利1700多万,“一家人整整齐齐”被判3-6年( 七 )

由此法院认为,三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辩解辩护意见不能成立。

2018年3月28日,法院最终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王鹏犯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900万元;

二、被告人王慧强(王鹏父)犯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10万元;

三、被告人宋玲祥(王鹏母)犯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90万元;

四、对被告人王鹏、王慧强、宋玲祥违法所得人民币1773.66万元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