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延禧”,你赔我3000万!( 五 )

原告认为,未获得授权擅自在“今日头条”手机端应用程序中非法传播影视作品《延禧攻略》的行为侵害了其权益,造成了极大的损失。请求法院要求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3000万元。

为了“延禧”,你赔我3000万!

图片来源:海淀法院网

对此,每经影视(微信号:meijingyingshi)采访人员第一时间采访爱奇艺相关人士,其回应称:以法院公布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