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人们颤抖吧,中国反避税天网开启!(10大要点)( 五 )

CRS于2014年7月生效。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在2014年的G20布里斯班峰会上正式发布了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标准。其中包含一个重要协议,叫共同申报准则(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简称CRS。

CRS要求各国政府互助合作,相互通报对方公民在自己国家财产信息的标准,以共同打击纳税人利用跨国信息不透明进行逃税漏税及洗钱等行为。这种交换每年进行一次。

CRS涉及交换的信息包括:

海外机构账户:存款机构、托管机构、投资机构、特定的保险公司在内的金融机构。

资产信息:存款账户、托管账户、现金值保险合约、年金合约、持有金融机构的股权/债券收益。

账户内容:账户及账户余额、姓名及出生日期、税收居住地、年度付至或计入该账户总额。

截至2018年8月7日,已有103个国家(地区)签署了《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多边主管当局间协议》包括新加坡、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等热门移民国家,被视为“避税天堂”的英属维尔京群岛、开曼、百慕大、巴哈马群岛、库克群岛及马绍尔群岛也在名单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