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会计司有关负责人就印发行政事业单位执行 《政府会计制度( 八 )

  

问:系列衔接规定规范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行政事业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的衔接规定共有11项,具体包括行政单位、事业单位等2项衔接规定以及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高等学校、中小学校、科学事业单位、地质勘查事业单位、测绘事业单位、彩票机构、国有林场和苗圃等9项行业衔接规定。11项衔接规定主要就单位如何做好新旧制度的衔接工作进行规范,具体而言系列衔接规定主要规范了以下内容:

  一是新旧制度衔接的总体要求。系列衔接规定要求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做好5个方面的具体工作,并按照《政府会计制度》及补充规定的要求对原有会计信息系统进行及时更新和调试,实现数据正确转换,确保新旧账套的有序衔接。

  二是财务会计科目的新旧衔接要求。系列衔接规定要求单位应当按照《政府会计制度》及补充规定的要求将2018年12月31日原账会计科目余额转入新账财务会计科目、将原未入账事项登记新账财务会计科目并对新账的相关财务会计科目余额按照新制度规定的会计核算基础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