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转税”,到手工资少了多少?( 三 )

7月2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明确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规定从2019年1月1日起,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政府计划将社保缴费由之前的社保部门和税务部门“双重征缴”改为税务部门征缴,主要是考虑到税务部门征缴效率的提升,这将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企业和居民社保幅度,但也引发了人们的担忧。

一方面,社保改由税务统征后将有效提高征管效率,扩大参保缴费覆盖面,带动社保规模增长,有效弥补养老金缺口。但社会目前普遍担忧,这一变化会导致税减后社保增加,到手工资大幅减少,而企业成本大幅增加。

而据一财报道,一位地方税务人士称,目前税务部门与人社部门强调稳定为主,并没有谈论强化征管。实际上从明年开始,像社保缴费登记、变更信息、人数等仍由人社部门负责,税务部门只负责社保费的申报和征收,对社保费的稽查暂未确定。因此社会上担心明年开始征管大幅加强并没有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