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投基金税率之辩——20%还是35%,我想跟你好好谈谈( 五 )
关于合伙企业的个人LP的所得税问题,目前参考的法规主要是财税[2000]91号和国税函[2001]84号。这两条法规所规定的税目和税率不同,各地税务局口径不一致,因此给创投基金带来了困扰。
(一)相关法规
1、35%税率依据:财税[2000]91号文
财税[2000]91号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
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
作为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人所得税法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前款所称收入总额,包括财产出租或转让收入、利息收入等。显然如果按照上述规定,财产转让收入和利息收入也是合伙企业的收入来源之一,自然应当作为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按照五级超额累进税率缴纳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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