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推进依法治国新成就综述(13)

有效监督,自由裁量权才能更规范。审视依然在路上的司法体制改革,会发现改革正是对不断变化的时代要求的回应: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机制不断完善,审委会、检委会把关职能进一步规范,监督管理的重点从微观管理向宏观管理转变、从结果干预向程序约束转变。

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2015年,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为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划定了红线;2015年、2016年,中央政法委两次公开通报12起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典型案件,建立起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

纠正冤假错案是社会高度关注的热点,也是人权司法保护不断强化的具体表现。五年多来,人民法院依法纠正聂树斌案、呼格吉勒图案等重大刑事冤假错案39起,提振了全社会对司法公正的信心。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修订《人民法院法庭规则》,进一步完善法庭规则。

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呼声,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全党全社会充满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