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推进依法治国新成就综述( 四 )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治国理政的根本,就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明确了这个根本问题,我们就能有效抵御“西方宪政”“三权鼎立”“司法独立”“多党政治”等错误思潮,保证全面依法治国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这个重大论断是对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40年来法治建设基本经验的高度概括,是对我国社会主义法治本质的深刻揭示。

8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标志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工作正式全面启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在此之前,中共中央印发《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明确提出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瞻远瞩、审时度势作出的重大决定,是推进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举措,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