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徐忠:金融监管政策不尊重市场规律 导致效果南辕北辙( 七 )

因此,由中央银行从维护金融系统全局稳定的角度,负责重大金融监管规则制定,包括制定跨市场交叉性金融产品的监管规则实现穿透式监管,统一同类产品监管标准和规则落实功能监管,进一步赋予人民银行必要的统筹协调手段,发挥其宏观审慎管理和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牵头抓总作用,从而有效防控系统性金融风险,有力维护金融稳定。

三是有效的薪酬和问责机制。

合理的监管者薪酬水平是监管者有效履职的内在激励。监管的有效性相当大程度上既取决于监管者的主观能动性,又取决于监管者与监管对象专业水平的对比。在监管机构薪酬水平与市场差距过大的情况下,监管机构人才不断流失、监管专业性下降难以避免。问责机制是监管者有效履职的外部约束。金融监管者如果不完全承担监管失误导致危机和风险暴露的成本,就会出现监管激励不足,监管的努力程度低于最优水平。即使有明确的法律法规,监管者也可能有法不依。问责机制就是要基于监管失误对监管者施加惩戒,强化其监管激励。比如,2001年澳大利亚HIH保险集团倒闭,澳大利亚金融监管局(APRA)被认为严重的监管失误,并可能存在政治献金的利益输送,澳政府专门成立皇家调查委员会进行调查,多名监管人员受到问责并免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