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委对违规“首付贷”再下禁令!将坚决打击互金从业机构、小贷
10月27日,据财新网报道,近期住建部联合央行、银监会发文,要求严禁违规“首付贷”,坚决打击房地产中介、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小贷公司的违规行为,并提出一系列有针对性的实质性惩罚措施。
何为“首付贷”?简单来说就是通过相关机构,以不同科目、名义的贷款方式,向购房者提供首付阶段的“贷款”。据悉,“首付贷”最早出现在深圳,购房者在首付款不足的情况下,向开发商或者地产中介申请贷款,开发商将该贷款产生的债权转让给网贷平台回笼资金,并对债权提供本息保障。
事实上,早在2016年8月,住建部、发改委、人民银行等七部门就曾联合发布《关于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要求房地产中介不得提供或与其他机构合作提供“首付贷”等违法违规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此后,2016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公布的《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又明确指出:“严禁各类机构开展‘首付贷’性质的业务。”
从今年各部委动态来看,其关于“首付贷”的管控仍在继续加码。
今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等部门联合发布通知,加强北京地区住房信贷业务风险管理的通知,要求银行严格审核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资金来源,严禁各类“加杠杆”金融产品用于购房首付款。加强消费贷及其他无抵押信用贷款的管理,严禁以消费贷、个人经营性贷款等名义贷出资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10月,“首付贷”再度露头,披着“房抵贷”、“消费贷”、“信用贷”的外衣卷土重来,部分购房者以此名义从银行套取资金投入楼市。
为此,北京银监局、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银行个人贷款资金违规进入房地产市场情况检查的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针对个人经营性贷款和个人消费贷款开展自查工作,重点检查“房抵贷”等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的情况。
同时,北京市住建委同时发文,要求房地产经纪机构开展违规行为自查,内容就包括“单笔贷款金额20万元以上的个人消费贷款”。另据媒体报道,深圳、江苏等地的监管部门也下发文件,要求严查个人消费贷款流入房地产市场。
来源:凤凰网WEMON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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